平安开发区消防专栏 第213期
开发区消防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演练工作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21年01月29日 版次:A07 作者:

记者 蒋世龙
  通讯员 崔红梅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社会单位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能力,近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消防指战员对辖区金石国际广场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联合熟悉演练工作。
  演练前,全体指战员在单位负责人的带领下,首先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地熟悉实地,对单位内外的消火栓进行了测试,详细查看了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情况等。然后,针对城市综合体火灾规律特点,指挥员拟定警情。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人员密集场所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先后调派江山路消防救援站和香江路消防救援站两个消防站指战员前往扑救火灾。经过20分钟的奋力扑救,被困人员全部被救出,大火被成功扑灭,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
  演练结束后,现场指挥员对各演练环节进行了讲评,并就进一步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强化实战,加强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急联动处置水平;二是参演指战员要向实战聚焦,将熟悉演练和日演训练有机结合,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熟悉演练力度,熟练掌握单位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火拴等消防设施情况;三是要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作战训练安全,始终把行动安全置于首位。

  异地法院协助执行
市南法院奔赴淄博成功扣押宝马车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张赛

  本报讯 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孙兴文等7人紧急奔赴淄博市临淄区,后在临淄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姜某名下的一辆宝马车扣押,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某银行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4年11月,姜某向某银行借款61万元用于购买一辆宝马车,并以宝马车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该银行依约向姜某发放贷款61万元。2018年,姜某还款一段时间后再未按约定偿还剩余贷款,该银行遂一纸诉状将姜某、徐某告上法庭。市南法院对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姜某、徐某偿还银行剩余欠款,原告该银行对被告姜某名下的宝马车享有抵押权。判决生效后,被告姜某、徐某仍未履行义务,该银行遂向市南法院申请执行。随后,市南法院向被执行人姜某、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姜某、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姜某名下的宝马车在欠款发生后便下落不明。因不知宝马车的具体位置,无法对其进行扣押处置,该案一度陷入无财产可执行的困境。
  今年1月初,申请执行人该银行向市南法院提供线索称,该宝马车一直在淄博市临淄区活动,基本不回青岛。为维护该银行合法权益,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行为,市南法院执行法官孙兴文决定奔赴淄博扣押该宝马车。为保证扣押行动顺利进行,孙兴文法官提前联系了临淄法院,商请临淄法院异地协助执行,临淄法院当即同意协助此次执行行动。
  当天上午9时,孙兴文等7名执行干警与临淄法院执行干警赶到该宝马车停放地点,发现车内并无驾驶人。执行法官便到附近大楼询问,附近人员均称不知该宝马车属于何人。执行法官正准备将该宝马车拖走之时,一名男子出现自称是该车的使用人。执行法官向其表明身份,说明案件情况,该男子称自己并非车主,宝马车是别人顶账给他,其他的事一概不知。孙兴文等人向该男子说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并出示相应扣押手续,该男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行动。在临淄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孙兴文团队一个小时便完成了扣押行动,并将车辆安放至存放地点。
  “一直以来,扣押车辆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强制执行措施。但由于车辆活动范围广、灵活性较强,对法院实施扣押措施造成很大不便,所以通过商请异地法院协助执行就成了非常必要的手段。”孙兴文法官说,在此次扣押行动中,临淄法院给予了很大支持和帮助,在此向他们表示由衷感谢。我们相信,在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的指引下,扣押车辆将会越来越方便,更快更全面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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