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法院启动2021年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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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21年01月29日 版次:A07 作者: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丰

  本报讯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26名、警车6辆,兵分两路启动2021年集中执行行动,旨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天,执行干警拘传被执行人5人,并促成3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车辆买卖合同未履行起纷争
  执行干警多方协调双方和解

  福建一家公司与青岛高新区一家公司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后双方发生矛盾导致合同未履行,继而对簿公堂。城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福建公司、被告青岛高新区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福建公司、青岛高新区公司互负义务,即青岛高新区公司返还福建公司清扫车11辆,福建公司给付青岛高新区公司400余万元。
  后因青岛高新区公司拒不履行义务,城阳法院遂采取强制措施。因疫情原因,双方涉案企业经营状况均非常困难,福建公司提出要求解冻账户,给工人发放工资,而青岛高新区公司的律师在上海往来不便,案件陷入胶着状态。
  为尽快使双方脱离困境,1月13日,城阳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南方进行多方协调,但合同约定的车辆已被市场淘汰,不适宜继续生产。1月21日,福建公司与青岛高新区公司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自愿解除原合同。青岛高新区公司不必再生产返还11辆清扫车辆,而是折算成钱款,折抵后青岛高新区公司仅申请执行155.8万元。执行干警给福建公司解冻账户,并扣划款项发放给青岛高新区公司,本案从执行立案到结案历时10天得到圆满解决。

  签订房屋拆迁合同中途反悔
  执行干警力促双方达成和解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万某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后万某中途反悔、拒不腾房,纠纷由此而起。城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万某将该拆迁房屋钥匙交还原告该社区居委会。判决生效后,万某拒不履行义务,该社区居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月14日,法院向被执行人万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报告令,但其仍未履行义务。
  近日,城阳法院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万某住处对其进行拘传。考虑到万某是家中唯一劳动力且收入不高,法院和社区多次协调帮助其解决了腾房后的住房问题,并找到万某兄弟对其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万某于2021年2月28日前自行腾出房屋并将钥匙上交该社区居委会,实现案结事了。

  借款30余万元购房到期不还
  被执行人被拘传即分期还款

  崔某、肖某向徐某借款30余万元用于买房,并约定还款时间。谁知,崔某、肖某未按约归还借款,双方矛盾激化。后徐某将崔某、肖某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因崔某、肖某拒不履行义务,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多方调查,查到被执行人崔某、肖某正在经营一家养殖场,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近日,城阳法院执行干警拘传被执行人崔某、肖某,并告知其如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对其经营的养殖场进行强制执行。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崔某、肖某承诺分期还款,本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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